2月20日,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赴国家文物局,汇报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邓超副司长、科技与信息处吴寒处长、科技与信息处孔祥芝等相关领导听取了工作汇报。
文物文化资产是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永久保存的资产类型。文物文化资产的保存或管理有其特殊性要求、在管理方式上需要与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区别管理。
工作汇报过程中,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对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与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提出了要求,并就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利用提出了新的标准化工作思路。